第三十九章 隐私权(上)(2/2)
凌然知道执法划定在本案中确实对柳下惠倒霉。法定的仳离理由里确实没有这一条,在电梯里接吻,只能算一个被告不忠的体现,却不是明文划定的理由。凌然只能从法理上去反驳。
执法是用来掩护公民正当权益的。执法的精神是公正公正。从法理上讲,潘金和胡非的行为已经对自己的另一半不忠,那么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认真。
凌然见他说完后,法官点了颔首,凌然心里清楚自己的辩解已经有效了。
吴鹏低头丧气的没有再说什么话。
第二个争议点,是否多分工业,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?
吴鹏首先提出:“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仳离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荼毒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本案情况仍然不属于以上条款的任何一条,所以本案原告无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。”
凌然早已经推测吴鹏会如此反驳,便从容的反驳起来。
“被告的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影响,原告所在的小区都知道被告的行为不检核,原告经常被人指指点点,这给原告心灵上造成了极大的创伤。原本原告以为找到真爱,找到自己的幸福,但未曾想,被告却起义了他,新婚燕尔,却乐极生悲。这一切都是被告的过错,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。被告应当为自己给原告造成的伤害认真,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。”
凌然讲话时,江灵看到潘金已经羞愧,面有难色。
吴鹏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:“被告并没有给原告造成实质性的伤害,而且,原告的要求并没有执法依据,所以恳请法官对原告的诉求不予支持。”
凌然曾和柳下惠说过,要损害赔偿预计较量难题,这个损害赔偿执法实务上很少能支持,但柳下惠仍然坚持提出这条,凌然也只能照办。可是凌然心里清楚,他只能照旧从情理上来论证,无法找出有利的执法依据。
审判按部就班的举行着。最后,法官举行调整,当法官询问柳下惠是否同意调整时,柳下惠决绝的说差异意。法官只能凭证执法水平他日宣判。
在潘金和柳下惠诉讼仳离的同时,李红也和胡非打起了仳离讼事。
几天后审判效果出来了,法院讯断柳下惠和潘金仳离,柳下惠分得大部门纪律配合工业,可是法院没有支持损害赔偿的请求。这都是凌然预料之中的。案子虽小,但他也算小试了身手。仳离案一般都不庞大,做起来较量好弄。
两天后,小保安虎子通过柳下惠找到凌然,虎子被胡非以侵犯他的**告上法庭。
凌然对此,感受很希奇,**权?在果真场合亲吻,算是**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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