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1/2)
和程夫人离别,绯言一小我私家慢吞吞的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小区的灯光有点暗,前几天路灯不知被谁给打破了,到现在也没见物业来换。
虽然漂亮花苑已经算是c市治安相当不错的小区,走在这样的路上,一个单独的年轻女人照旧不太清静。绯言不敢四处张望,只能埋着头一个劲儿的向前走。
漂亮花苑挺大,但因为地处偏郊区的地方,住户倒不是许多。夏天的夜里,四周都是虫鸣声,竟然没几小我私家。所以当身后响起脚步声的时候,绯言险些连忙就紧张了起来。
她走了一段,发现背后的脚步声不停,依旧是牢牢的缀着她。她快,他也快,她慢,他也慢!绯言的心险些要悬到嗓子眼,她连忙想起前段时间电视上报道的c市杀人案,到现在也没破解,也是发生在像漂亮花苑一样的小区!
她不敢转头,也不敢回家。她还记得自己是一小我私家住在公寓里,如果回家是找不到人资助的。她只以为心跳得越来越快,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。
脚步越来越快,绯言开始恨起自己为什么今天穿了高跟鞋,她只听见高跟鞋的鞋跟撞击地面发出的清脆声音。这声音一声一声越发急促,逼得她越来越紧张。她开始奔跑起来。
后面那小我私家或许是发现了她的意图,眼看着她就要往人多灯灼烁的地方跑,也加速了速度。
后面那小我私家的手快要遇到她的肩膀,她不敢转头,只是感受头发似乎快要被抓住,她尖叫一声,后面的人似乎被吓住了,也高声喊道:“小姐,小姐!你别跑啊,请问七号楼怎么走?!”
绯言以为自己紧绷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,原来不是坏人么?她回过头去,只望见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,也是气喘吁吁的样子,弯着腰不住地喘息。
看她回过头来,男子笑了一下,边喘息边说:“小姐,你可真能跑!我就是想问问,七号楼应该怎么走!”
绯言有点不太盛情思了,放松下来,她腿都有些软,刚刚猛烈奔跑了那么久,她嗓子眼直冒烟,火辣辣的疼。
她还想着,如果大学时候,跑一千五百米用这样的速度,怕是都能刷新校纪录。
“七号楼?”她思考片晌,以为有些熟悉,只是良久没在小区里散步,她一时也想不起来。
忙完手上最后一件事,程骞按了按太阳穴,疲劳的双眼徐徐闭了闭,喝了一口早已冷掉的咖啡,苦涩的感受瞬时弥漫满口。
一直这么忙碌,已经有好几个月了。重生之后,他颓废过,又振作起来。凭着超出凡人的影象力和敏锐的洞察力,他使用了许多以前没注意到的商机,也规避了许多风险。
程氏在他的向导下,提前步入了壮盛时期。在娱乐圈内,程氏险些一手遮天。无数的人争着抢着要和他相助,因为上一世的影象还在,险些每一次相助,他都能获得最大的利润。
他是个商人,他从未否认过。只是现在他以为,这样的乐成,他一小我私家实在没什么意思。
他想念绯言在他身边的日子。
将手里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,程骞穿上外衣,驱车回到小区门口。经由中央喷泉的时候,路边一闪而过的影子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米白色的裙子在阴影里相当显眼,车灯照亮的时候,程骞惊讶的发现,那不是绯言?
现在都几点了?她怎么会在这里?!在喷泉旁边的树丛小道?
程骞低头看了眼手表,指针指向晚上九点,他心里有些希奇,不放心的下了车,想看个究竟。
走下车,离小道近了,他才发现,绯言身前几米远的地方,还站着一个年轻俊秀的男子。
程骞心中警铃大作,欠好!这是什么情况?!
绯言什么时候认识这个男子的?
程骞一面在心里藐视了一下绯言的眼光,这男子瘦瘦弱弱就像个小**仔,有什么好的?长得还那么像个娘们儿!能给你当姐妹吗!一面大步走上前去,口里高喊:“绯言,你怎么在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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